回复
-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 柯金玲)野生动物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0月24日,阳新县公安局上街派出所与热心市民共同救助了一位特殊的“伤员”——“三有”保护动物池鹭。
10月24日下午5时许,热心群众谈女士抱着一只快递纸箱匆忙来到上街派出所值班室,称其在某小区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鸟。随即,民警走近一看,一只形态“怪异”的大鸟蜷缩在纸箱中疑似受伤,身体较为虚弱,且无法正常飞行。民警立即联系林业局派员前来救治和辨认,并对热心群众进行了表扬和鼓励。
林业局工作人员到场后对该鸟进行鉴定,确定其为池鹭,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经检查,池鹭身上有明显外伤,且体力不支无法飞行。目前,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池鹭已移交至林业局工作人员进行救治。
池鹭是鹳形目鹭科池鹭属的鸟类。繁殖期头及颈深栗色,胸酱紫色;非繁殖期背部褐色,头、颈、上胸部具褐色纵纹,下腹部及翼为白色;嘴基黄而尖端黑色,跗趾黄色。非繁殖期飞行时因白色的腹部和飞羽,易与白鹭混淆,背部有深色阴影是其分辨特征,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