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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孙佳宝)10月30日上午,荆州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翊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志勇所作的《荆州区公安分局关于打击整治的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委托区财政局局长熊志波所作的《荆州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并批准了荆州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方案;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委托区城管局局长宋啟朗所作的《荆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拆违治乱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陈中等2人辞去荆州区第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和有关人事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毅、周明芹、黄华卿、张明蓉、周斌、张宗冰参加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迁元、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金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卜开知、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施敬军,区财政局、区城管局的主要负责人和区公安分局、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各镇、办、管理区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中等2人辞去荆州区第七届
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
(2024年10月30日荆州市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中、周远翠,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陈中、周远翠等2人辞去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0日荆州市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心波的荆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任命:
董 欣为荆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0日荆州市荆州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罗秋华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戴俊杰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芯嫣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许文杰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蔡昌智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 鑫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佳佳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宋天赐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梅诗航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培琪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谭 静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 欢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彭跃芹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中华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丁 羽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严天成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明冬梅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莉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 华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子华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汤梦淇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米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磊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念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 奥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晨昊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淑容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贺家才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徐 杰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钟长庆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纪玉玲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 琼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丹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唐贤辉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 军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倪小艳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红雨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潘忠强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 富为荆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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