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心城区(含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下同)每人每月872元。
◎ 江陵县每人每月851元
◎ 松滋市每人每月853元
◎ 公安县每人每月850元
◎ 石首市每人每月845元
◎ 监利市每人每月844元
◎ 洪湖市每人每月852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心城区每人每月675元
◎江陵县每人每月672元
◎松滋市每人每月671元
◎公安县每人每月680元
◎石首市每人每月674元
◎监利市每人每月678元
◎洪湖市每人每月670元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中心城区每人每月1744元
◎江陵县每人每月1702元
◎松滋市每人每月1706元
◎公安县每人每月1700元
◎石首市每人每月1690元
◎监利市每人每月1688元
◎洪湖市每人每月1704元
城市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
◎中心城区每人每月710元
◎江陵县每人每月695元
◎松滋市每人每月697元
◎公安县每人每月695元
◎石首市每人每月691元
◎监利市每人每月690元
◎洪湖市每人每月696元
全市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城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全市每人每月1791元。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中心城区每人每月1339元
◎江陵县每人每月1210元
◎松滋市每人每月1209元
◎公安县每人每月1280元
◎石首市每人每月1249元
◎监利市每人每月1218元
◎洪湖市每人每月1207元
农村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
◎中心城区每人每月561元
◎江陵县每人每月436元
◎松滋市每人每月436元
◎公安县每人每月496元
◎石首市每人每月472元
◎监利市每人每月436元
◎洪湖市每人每月436元
全市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全市每人每月1791元。
注:其中,同时供养城乡特困人员的机构统一救助供养标准,执行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全市孤儿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2560元调整为2791元,散居孤儿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600元调整为1744元。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