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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河镇广大村民朋友 :
为有效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从即日起,熊河镇实行露天秸秆禁烧有奖举报。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镇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二、有奖举报条件
1.符合本次秸秆禁烧规定的举报范围,发现着火点或焚烧后形成的黑斑;
2.线索属首次举报,事先未被相关部门和村(社区)掌握;
3.举报内容客观真实,经相关部门查实。
三、奖励办法
对群众发现露天秸秆焚烧行为的,可通过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经工作人员核实处罚后,给予相应奖励。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火点举报给予200元奖励,黑斑举报给予100元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同一举报线索,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对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四、举报电话
李17764232109
熊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