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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法院全市首推驻庭调解新模式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4-08-30 22:48:53

8月14日下午,东宝区人民法院漳河法庭驻庭调解室内,一对纠纷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协议内容,一起因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就此圆满化解(如图),且整个调解过程仅耗时3天,大大提高了时效。据悉,这是该院探索“枫桥经验”,创新诉源治理,在全市首推驻庭调解新模式所带来的新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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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该院坚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诉源治理新做法,打造诉前纠纷化解新模式。其间,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明强带队到“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等地学习取经,并多次组织召开“诸葛亮会”,集思广益,最终决定推出驻庭调解新模式,将设于基层的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调解员直接引入法庭,实现矛盾纠纷委托、受理、调解“零距离”。

漳河法庭庭长余雄介绍,当前,我市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是法院在接到起诉书后,以委托的形式推送到所在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调解,调解不成的再折回法院审判。实际运行中,这一模式存在些许不足,主要表现为委托调解多了道程序、拉远距离;调解员单打独斗略显单薄、力度不够;往来推送相对繁琐、耗费时间,而驻庭调解恰恰解决了这一问题,可实现推送“零距离”、调解“双发力”、时效大提升。今年8月1日,该院正式在漳河法庭推行驻庭调解新模式,以往在距离漳河法庭3公里外的漳河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调解员周家兴成为该法庭首名驻庭调解员,并为其配备了调解室。

“驻庭调解的第一起纠纷是邻里漏水纠纷,漳河新区一小区13楼住户对厨房室内下水管道进行改造时加粗了存水弯,但未对所改部位进行固定,以至于悬空的存水弯存水过重,时间久了使得与之相连的主排水管上方接头部位脱落漏水,导致12楼住户遭殃。”驻庭调解员周家兴在法庭收到起诉书的第一时间便联系上了12楼、13楼的住户。当事双方对漏水事实无异议,对所受损失应由谁来担责提出异议。对此,周家兴开启上门调解模式,采取上门实地察看、析责,经他释法明理,当事双方由互不相让到点头认可,因13楼住户改变相应管道导致后果产生,需承接受损责任。但是,当事双方对于赔偿金额争论不休,也不愿做相关鉴定。对此,周家兴一边做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另一边做起了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最终,物业公司负责人被周家兴的工作态度感动,表示承担一小部分损失。15日,当事双方和涉事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一道在驻庭调解室签订了调解协议,即13楼住户向12楼住户支付4000元损失及物业公司承担1000元损失,并履行到位。

“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调解到位了,真是太感谢法官和调解员了。”12楼住户在收到13楼住户所转的4000元和物业公司的1000元后,握着调解员周家兴的手连声道谢。

“驻庭调解省时省力高效,省去了当事双方来回跑的折腾,由此节省了时间,同时增强了调解员与法官协调处理疑难纠纷的‘黏合度’,进而提质增速。”周家兴感叹驻庭调解跟以往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调解还是有很大区别和优势,他指出现在跟当事双方打电话自报身份时,不仅说明自己是调解员,还要说明自己是法庭的调解员,这对促进纠纷的快速、高效化解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记者秦文 通讯员邓亚男)

责任编辑:张诗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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