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媒看天门】鼓励生育政策初见成效 天门出生人数8年来首次“由降转增”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4-08-28 08:39:22
8月22日出版的《湖北日报》头版以《鼓励生育政策初见成效 天门出生人数8年来首次“由降转增”》为题报道我市人口出生情况。
天门市全力探索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在对全市16.3万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育意愿调查后,于2023年9月出台鼓励生育五条措施。
经过半年试行,天门市将五条措施升级为“七条意见”,通过发放育儿补贴、减免孕育费用、保障产假待遇、强化住房保障、提供托育服务等措施,提高居民生育意愿。
按照鼓励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可分别享受9.63万元、16.51万元补助。天门市还出台多项综合性民生支持政策,向教师、医务人员、进城农民、产业工人、引进人才等特定群体发放购房补贴,可与鼓励生育购房奖励叠加使用。
对于进城农民、产业工人、引进人才,可享受6万元购房补贴,如生育三孩,叠加鼓励生育政策奖补后,最高能够拿到22.51万元;对于双职工教师和医务人员,可享受12万元购房补贴,如生育三孩,叠加鼓励生育政策奖补后,最高能够拿到28.51万元。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天门市出生人数为18528人,此后逐年减少,到2023年仅有6004人。政策激励下,今年1月1日至8月14日,天门市出生人数达到4232人,比去年同期多出431人,首次实现“由降转增”。激励效应还将持续显现,今年底明年初将迎来人口出生小高峰,预计今年出生人数将达到6800人。
除鼓励生育外,天门还统筹育幼服务资源,推动幼儿园改扩建,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目前,天门市各公办幼儿园正开展托幼一体化建设,预计推出80个托育班,提供托位1200多个,可有效满足群众托育需求。按照鼓励生育“七条意见”要求,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每生每学期不高于1400元,托育班收费标准参照执行。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肖杨)
责任编辑:胡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