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白莲河水库水环境,促进库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加强白莲镇库区执法工作,打击违法违规垂钓和非法捕捞行为,白莲镇召开库区生态保护联合执法行动部署会,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白莲河水库流域综合治理有关要求,白莲镇人民政府决定,在白莲河水库开展为期30天的库区生态保护联合执法行动,部署如下:
2024年8月1日至8月31日。
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大力宣传水环境保护条例,整治违法违规垂钓行为,取缔“三无”船只、水上非法浮动等设施,打击非法捕捞等行为,落实《黄冈市白莲河流域生态补偿考核方案》文件精神,提高库区人民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参与联合执法行动主要单位有:白莲河示范区执法中心、黄冈市公安局白莲河分局、白莲河示范区流域综合治理中心、白莲镇执法中心等相关单位。
白莲镇库区村(大岭沟村、大水桥村、园通庵村和斗方山村)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地水域岸线。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分两组同时进行。
一组主要负责水面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与整治。具体如下:一是查扣取缔“三无”船只;二是在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地内严禁毒鱼、炸鱼、电鱼以及使用其他禁用的渔具进行捕鱼;三是打击违规网具;四是强化警示威慑。
二组主要负责在水源保护地水域岸线即库区村周边加大水环境保护条例法律法规的宣传,整治违法违规垂钓行为,并做好库区沿线的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如下:一是督促各涉库村按照属地村岸线划定禁钓管理范围,范围内沿线设障设卡、设立警示牌、法律法规宣传栏;二是在执法和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范围内的垂钓人员,应宣传政策并及时劝离;三是巡查过程中清理沿线白色污染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