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田媛 北鲲)8月14日,黄梅县人民政府召开第48次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送审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黄治冶主持会议。
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志军就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进行汇报。本次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聚焦公平竞争审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土地管理、复议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与现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适应,滞后于改革发展需求的71份文件进行重点清理。
会议指出,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证政令畅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行动。要切实增强做好清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会议要求,要把好前置关口,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把好文件入口关、审核关、出口关,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要加强动态管理,结合上位法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需要,对不适应改革发展需求的内容及时予以调整、修订或废止,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要做好工作衔接,谋划好“立改废”期间新旧政策过渡,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确保公众及时知晓,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