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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雷巍巍)8月13日,仙桃市政府出台《仙桃市关于鼓励生育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生育奖励、住房保障、托育补贴、税收政策等7个方面。
在生育奖励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三孩的仙桃市户籍夫妇,新生儿户籍登记在仙桃市的,可分别获得一次性生育奖励2000元、10000元。
在住房保障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三孩的仙桃市户籍夫妇,且子女户籍登记在仙桃市,在仙桃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分别获得住房补贴500元/平方米、800元/平方米;享受叠加政策的,每套住房补贴上限为1000元/平方米(以上均为建筑面积)。
在托育补贴方面,该市0岁至3岁政策内二孩、三孩,在依法登记注册的托育机构入托,家庭每月可分别获得入托补贴200元、300元。
在税收政策方面,纳税人照护3岁及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实现个税扣除据实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