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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多方施策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凝聚合力建设宜居和美乡村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4-07-13 21:10:54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   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地处秦巴山区东部、汉江中上游地区,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多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始终牢记生态环保“国之大者”,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抓手持续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助力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全市建成小型化、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77座,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队伍、有监管、有考核的“六有”管护长效机制。截至2023年底,全市已有946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2.3%,位居全省第三,为南水北调水源区水质保护和宜居和美乡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高位部署推动,构建共管格局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意义。十堰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高位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统筹实施,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管格局。

(一)坚持带领引领,高位示范专题推动

市委书记黄剑雄、市长王永辉高度重视和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县工程、民生实事、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一体谋划、统筹推进,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督办落实。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发改、民政、财政、自然资源、乡村振兴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十堰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十堰市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建设“六件事”的经验做法被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全国推广。茅塔河小流域治理作为全省5个省级试点之一,探索形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统一”模式被省生态环境厅列入小流域治理技术指引,在全省推广。

(二)坚持督导指导,高位聚力专班推动

近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强力统筹各方力量,积极协调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运维保障有关重点事项,多次组织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安排部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整改工作。市纪委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组织专班以“四不两直”方式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市政府召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城管、乡村振兴、水利等部门组成调研指导组,直达现场了解设施运维管理在体制机制、经费保障、运维主体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存在问题,在加强运维管理、保障运维经费、规范配套建设等方面加强指导帮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先后抽调专人,严督非正常运行设施排查整改情况,细督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履职尽责情况,深刻剖析体制机制深层次原因,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三)坚持全域全面,高位统筹专项推动

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纯调水区,库周地形人居复杂、河川水系发达、生态环境敏感点位较多。早期推进脱贫攻坚、移民安置、流域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时,各级生态环境、住建、移民、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均投入资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了“多渠道投入、多部门建设、多工艺聚集、多模式治理”的格局。为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监督,市环委会办公室组织各地对各部门已建成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全口径设施基础信息档案,实行归口部门统一管理。市环委会办公室在茅箭区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拉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试点,邀请省环科院对新时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进行培训。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整改纳入全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7+1”专项治理,举一反三开展非正常运行设施排查整改,建立动态整改台账,形成责任清单,督促责任单位列支专项经费对排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二、有效整合融合,实施系统治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十堰市积极做好结合整合融合文章,创新理念、方式、方法,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系统治理、深度治理、全面治理。

(一)坚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结合,推动区域统筹治理

以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为切入口,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不足等问题,强化上下游统筹、左右岸协同、干支流互动,在全省率先启动茅塔河流域省级试点工作,同时在其他8个县(市、区)同步推进小流域治理市级试点,不断探索农村生活污水系统治理新模式、新机制。在茅塔河小流域试点中,十堰市紧扣水质保护这个底盘,针对农村居住分散、污水收集难问题,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工艺、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保障。在治理模式上,结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突出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对10 户以上集居区,采用“化粪池+收集池+微动力设施+人工湿地”模式收集处理;对10 户以下分散农户,采用“水冲厕所+三格化粪池+沉淀池+小湿地”的“四件套”模式处理。设施出水采取生态塘、农业灌溉、景观植物养护等方式进行深度净化、综合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治理、全达标。

(二)坚持与乡村建设整合,推动部门协同治理

按照“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原则,十堰市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建设“六件事”(即:乡村养老、托幼、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卫生厕所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由市乡村振兴局牵头推进乡村建设“六件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整合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住建等部门相关资金资源,积极吸取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带动整县治理水平提升。市级牵头部门负责工作统筹、业务指导,县、乡、村三级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开展典型案例评选、现场拉练观摩等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多平台联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3年底,全市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的行政村达到94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2.3%,位居全省第三。

(三)坚持与共同缔造融合,推动全民共同治理

在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中,不断提炼总结运用共同缔造方法、撬动社会力量、发动全民共治的宝贵经验,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谋、共建、共评、共管、共享“五共”工作法融入新一轮治理工作中。一是推动资源下沉。结合强县工程,在丹江口市、房县试点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革命统筹衔接,投入资金4300余万元。结合乡村建设“六件事”,统筹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500万元,对村级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以奖代补”。二是推动工作下沉。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和包联乡镇、村,讲老百姓听得懂的话,办老百姓身边的事,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主动下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三是推动力量下沉。开展生态环境教育进农村活动,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方面进行宣讲,提高群众对污水治理的知晓率、参与率,发挥一线优势,调动群众力量,积极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言献策、出工出力。

三、强化设施运维,建立六有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分在建、七分在管”。“管”的重要性更突出,建而不管或管不好,设施就发挥不了应有效果,甚至可能造成更大污染。十堰市地处山区,农村地域广阔,已建成设施达到2077座,数量多、分布广,工艺多样,运维管理难度大。聚焦已建成设施如何管好用好,十堰市紧抓设施运维管理这个关键,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队伍、有监管、有考核的“六有”管护长效机制。

(一)建章立制,推进设施运维有制度有标准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十堰市出台《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若干指导性意见》,对设施第三方机构托管运维机制及机构要求、问题排查整改、出水水质监测等方面予以明确。为规范设施运行维护行为,提高运维水平,保证运维质量,统一运维标准,十堰市结合近年来设施运维管理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十堰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规范(试行)》,从格栅池、调节池、沉砂池、生态或非生态处理设施等终端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到检查井、接户井、管道、接户管、防渗暗渠、提升泵等污水收集系统的日常检查、清理疏通和养护维修,以及标识牌、绿化、围栏等附属设施的维护,针对不同类型工艺全方位、个性化明确日常运维标准。同时对设施运维记录、问题上报反馈、运维机构管理、水质自行监测等内容进行规范,推动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水质达标。

(二)落细落实,推进设施运维有经费有队伍

为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托管运维落到实处,十堰市聚焦运维资金、运维机构两大基础性核心保障,召集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住建、财政部门召开现场推进会,强力推动设施第三方机构托管运维。目前,所有县(市、区)均已将设施运维经费作为头等大事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共计列支3000余万元用于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和故障修复。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专业运维、统一管理”原则,将设施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有偿运维。运维机构在服务区域内有办公地点、有专业运维人员、有必要的检修抢修工具、有健全的运维管理制度。经过两年探索,各县(市、区)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和优化第三方运维管理机制。如:茅箭区将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南调办、乡镇等各单位建设的设施整体打包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维,由区住建局作为设施运维主管部门,实行集中统一标准化运维。郧阳区采取“国有平台公司+专业技术机构”的方式,以旗下分布在各乡镇的水务、基建工程等子公司为底盘,在多个业务板块间实现资源共享、资金流动,降低运维成本,提升运维效率。房县政府与技术公司共同成立房县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县、乡、村三级供水、排水业务纳入统一运营,实现设施运维“四个一体化”,即城乡一体化、设计建设运维一体化、站网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

(三)闭环管理,推进设施运维有监管有考核

为督促各县(市、区)加强设施运维,推进设施一次建成、长久使用、持续发挥作用,十堰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设施运维管理监督考核和结果运用机制。在市级层面,制定印发《十堰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生态环境局定期组织专班赴各县(市、区)对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现场随机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在县级层面,各生态环境分局按照规定频次,以不低于20%的比例对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对辖区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和监测结果作为对第三方运维机构服务资格审查、运维经费拨付和乡镇党委、政府实绩考核的依据。在乡镇和村级层面,协同第三方运维公司对管辖范围内的设施运行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对发现的设施及管网运行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各县(市、区)常态化开展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整改,以日常巡检、监督抽查、水质监测等方式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建立非正常运行设施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和整改时限,实行动态监督、闭环管理,确保问题发现及时、整改落实及时、设施恢复及时。

责任编辑:夏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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