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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小鹏,徐鑫瑞,田立军)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这就要求基层干部修炼好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不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要当群众靠谱的“调解员”,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夯基赋能,房县青峰镇在实践中用“三要”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基层干部法治治理要“强思维”。群众维权意识日益提升,使得基层社会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政府行为、自治组织决策产生的矛盾纠纷,相较于单纯群众间的矛盾,往往更为复杂,调处难度更大,化解成本也更为高昂。在这一新形势下,提升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要始终坚持把提高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推进勤政廉政建设,作为重点来抓,重实际、说实话、出实招、求实效。
广大群众普法宣传要“塑氛围”。强化“关键少数”示范引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彰显靶向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丰富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转发普法文章、案例分析和法律知识问答,使普法内容更加通俗易懂。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治文化活动,如法治讲座、法治电影放映等,让群众在参与中感受法治精神。将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信访工作赋能增效要“重法治”。深刻领会法规制度体系,坚持信访工作职责法定、权责一致;不能以群众“息诉罢访”为信访工作的目的,要倾听群众“真心声”、找出发展“真问题”、探索破解“真办法”,加强调解和协调统筹解决问题能力,信访问题能依法按政策得到解决。受理群众信访矛盾,一定要基于客观事实,在法治的框架下,调解过程做到“情理法融合”,实现矛盾化解不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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