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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平
城隍在古代中国民间风俗信仰中极为重要,不论是国都还是县邑,到处遍布有城隍庙。城隍在古代被人们视为保护神,以祈风调雨顺,五谷丰登,逢凶化吉。其祭祀的表现形式是古代风俗中的傩文化现象。
据考证,城隍之祀,源于上古。《周易》载云:“城复于隍”,《札记》也载曰:“天子大蜡八,祭坊与水庸,事也”。水即隍,城壕,沟渠,庸通墉,指城,城墙。古代的城市有护城的沟渠,又称城池,因而一般就把它当做城市的守护神加以祭祀,这便是城隍之祀的最早有关记载。
在魏晋之前,不见有正式祭祀城隍的史载,据《北齐书》载慕容俨传,“镇郢城,--- 城中先有神祠一所,俗号城隍神,公私有祈祷”。从这里可以看出,正式称之为城隍神的,却始于南北朝时期。并从《隋书》中的史料看,南北朝时期对城隍神的信仰,已经在南方多个地方存在,而不局限于个别地方。
唐朝时期,城隍神的信仰,在全国渐渐流行。盛世唐朝,由于封建统治高度发展,城市人口大量集中,贸易兴盛,商业繁荣,城市的地位日显重要,作为城市守护神的城隍祭祀相当普遍。到了宋代,几乎天下的府州县邑皆立城隍神庙祭祀,并列入祀典,其香火日益旺盛。到了元代,城隍神成为国家的守护神。
在唐代之前,人们对城隍神的崇仰是天神。到了唐代中后期,由于受当时流行的“人之正直,死为冥官”的观念影响,其城隍神的职能,也由唐朝以前主要负责护守城池,变成了不仅可护守城池,保障治安,而且还管理当地的水旱吉凶,冥蒙事物。宋代的士人科名挂籍也属其管辖。城隍神成为了对上帝直接负责的地方最高天神了。
明朝建立以后,统治者专制主义集权制度的推行,利用民间信仰维护阶级的统治。朱元璋大行封爵,“城隍神历代所祀,宜新封爵”,除封六个王爵以外,凡府城隍均封为公,州城隍为侯,县城隍为伯。洪武三年,朱元璋整顿祀典,取消了诸神的爵称,按照行政建制称谓各府州县的城隍之神,同时规定各级衙门按规模建造城隍庙,并供奉木主。其后,城隍神再不属于最高天神了,在很多地方却成为了有名有姓的真实的历史人物。
例如,郑州的城隍叫纪信。纪信原本是刘邦的部将。公元前204年,在荥阳围困中,为挽救刘邦而被项羽怒焚,百姓念其忠烈,尊推他为郑州城隍。北京的城隍叫杨椒山。杨椒山本是明嘉靖年间兵部员外郎,他在任时刚正不阿,曾代表民意弹劾权奸严蒿,向皇上历数其十大罪状,百姓莫不称快。杨椒山被严蒿害死年仅40岁。人们深为敬仰,即推崇他为北京城隍。绍兴的城隍叫庞元。庞元初为隋将,归顺大唐后驻越州总管,因平时宽厚仁慈,为百姓办了不少好事,故被绍兴百姓尊推为绍兴城隍。等等。
明洪武二十年,又建立京师城隍庙,其职能是统率各府州县的城隍神,“以鉴察民之善恶而祸福之,俾幽明举不得幸免”。企图利用民间信仰,用冥间精神控制人民。遂后命令各级官员赴任其官职时,都要在当地的城隍庙内宣誓就职,从而借助人们对城隍的信仰来强化各级地方官员的地位和其行政权力。正是因为城隍神、城隍庙和各地封建官府联系在一起,所以明清时期的小说家和学者及其戏剧家,往往把它当做封建地方官吏的象征加以抨击和嘲讽。是时,道教也千方百计地把城隍神纳入自己的体系,麻痹百姓思想。
清同治《巴东县志》(祠祀)载,“城隍之神曰:普天之下,后土之上,无不有人,无不有鬼神,人鬼之道,幽明虽殊,其理则一,故制有汉人之法,即制有事神之道,念厥冥之中无祀鬼神,昔为生民,未知何故,而没其间,有遭兵 ---- 孤魂死无所依,最堪怜悯,或依草附木,或作妖为怪,徘徊于星月之下,悲号于风雨之中,令迎尊神以主 ----- 元佳节谨备礼羹饭,专祀本县阖境无祀鬼神等,众灵不昧来享此祭。”可见,古代城隍祭祀在民间普遍存在。清同治《增修施南府志》载,“关帝诞辰有雨,谓之磨刀雨。二十八日相传为城隍生日,先期市人盛仪仗迎神,以童子扮台阁故事,旌旗鼓吹,观者如堵。”由此可推测恩施地区先民祭祀的城隍神应为关帝。
又据清道光版《建始县志》载,“谢城隍文:谨以香楮烛帛之仪致谢于城隍福主至德尊神位前曰:维神功参化育,德燮阴阳。代民请命,有感斯通。为国效灵,无求弗应。前值弥月不雨,窃虞百谷成灾。等虔诚斋沐,吁叩明神。果获甘霖速沛,四野沾濡。感天恩之孔渥,颂神惠以无疆。倍切欢欣,莫名沦浃。理合肃具瓣香,敬鸣谢悃。伏乞慈云遍覆,物无疵疠之灾;灵雨优沾,岁协丰穰之庆。则感戴深仁,永无既及矣。冒渎神严,不胜悚惶之至。谨表以闻。”这里表现了古代人们时世和顺,以柔能治,旱时降雨,涝时放晴,诚心诚意,感天滋润,农事丰祈的表面的迷信崇拜和愚昧的信仰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历史的进步,科学发展是第一生产力。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破四旧,除迷信,城隍之神,城隍福主至德之庙,逐渐被废弃。那时人们与社会环境中合谐朝拜的保护神及其神庙,只能作为古籍观临和纪念了,它在文物保护领域中仍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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