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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 公积金贷款征信须补授权(附操作流程)!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4-06-21 15:37:47



关于补签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相关信息授权书》的通告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和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2〕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石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缴存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保证人,均需在2024年10月31日前到我中心签订《个人相关信息授权书》等征信授权文件,逾期未签署《个人相关信息授权书》,将会影响您的公积金有关业务办理。


二、补签《个人相关信息授权书》途径。一是“柜面办”,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保证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石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授权签约手续;二是“掌上办”,职工可登录“手机公积金”APP线上办理授权业务。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有逾期贷款的借款人请尽快到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还款手续,清偿所欠逾期贷款本息,如借款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我中心不仅会将其失信信息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而且会通过法律渠道追偿借款。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四、个人信用报告是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良好的信用记录是无形的信誉财富。请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保证人及时签署《个人相关信息授权书》等征信文件,珍视个人信用,保持良好记录。为了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请借款人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办理补签手续。同时,石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将依据借款人夫妻双方留存电话,发送提示短信,并在必要时进行电话回访或上门拜访。请您给予支持和理解,我们深表感谢!


中心地址:石首市建宁大道668号市民之家西侧副4楼

咨询电话:0716-7815113


石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6月20日

    


“掌上办”操作流程来了!

一起跟着小编操作起来!


征信授权业务操作流程


01
打开应用商店搜索“手机公积金”或者扫描手机公积金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后登录。


02
进入后选择首页→贷款业务→征信授权申请

03
点击“征信授权申请”后会跳转页面,公积金缴存职工自动反显信息(无公积金人员需要手动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

04
选择“授权业务类型→贷款申请”和“授权对象→石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05
选择完成后,点击“征信授权书签订”。


06
跳转到文件签署登录界面,填写信息登录后,转到视频认证界面。


07
选择前置摄像头,录制3-4秒视频(拍摄上半身),提交上传。

08
视频提交完成后,跳转页面,点击“查看详情”,阅读授权书,阅读完成后,点击“(已查阅)返回”。

09
点击“签署”按钮,会跳转到签署页面,姓名书写保证工整、清晰,不换行,完成后点击“确认”。

10
签署成功后,点击“返回”按钮,然后点击“生成授权承诺书”。



11
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本人自拍人像照片,点击提交上述照片和授权书完成申请。

12
在首页“我的待办”中,“我发起的”查看授权申请情况。

责任编辑:罗春莲;审核:袁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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