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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高碧红)今年,省总工会联合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对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一函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为认真落实上级工会有关工作要求,促进“一函两书”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助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日,江岸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发出首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建筑行业工会督促全区各项目工地认真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提示函指出:建筑行业工会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企业规范用工。对于建筑企业自行招录的劳务人员,应根据建筑行业部分岗位“高空、高危、高风险”的特点,督促企业认真审核人员资质及身体条件,及时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建立人员名册,并保障劳务人员享受相应的安全保障、休息休假等权利;要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主动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对其招用的农民工进行用工实名登记,是否按照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并在施工过程中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随时随机的跟踪核实,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户内款项专款专用;要完善农民工维权机制,畅通农民工欠薪反馈渠道。加强宣传,增强农民维权意识及维权能力。根据行业特点,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农民工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维权途径。
区建筑行业工会表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建筑行业工会是建筑行业工人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其应有之义。2023年建筑行业工会自成立以来,联合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宣传活动85次。配合区人力资源局到辖区工地开展“标准化安薪项目”宣传工作,已完成辖区41个在建工地标准化安薪项目申报。后期建筑行业工会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管理制度、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五项制度”,完善农民工维权机制,我们要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是江岸区总工会落实“一函两书”制度、构建“工会+N”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后续江岸区总工会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一函两书”劳动法律监督提质扩面,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加强与联动部门的沟通研究、信息共享、形势研判和协作交流,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力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江岸、法治江岸建设,为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工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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