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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法治东西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深化“一府两院”协作联动,发挥府院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助推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近日,经充分协商,东西湖区政府与东西湖区法院、东西湖区检察院联合出台《东西湖区“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出台前,东西湖区组织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以及相关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工作联席会议,对联动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讨论。区法院、区检察院分别汇报“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度“府院”联动工作计划,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参会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就落实“府院”联动工作进行重点发言,提出相应工作建议;周明区长作重要讲话。会后,区司法局综合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联动工作机制文件送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会签并印发执行。
工作机制对“府院”联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联动事项、运行机制、工作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东西湖区成立“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府院”联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人员担任联络员。联动事项中对完善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完善执行联动工作网络、加强司法监督检查工作、重大案件会商研判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处置、督导监察等机制,保障“府院”联动工作落地落实。
“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出台后,区检察院按照2024年度“府院”联动工作计划,积极与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协商,就劳动者权益保障建立协作机制,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安全检查,针对辖区工业园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工业园电梯未按期检验维修等公共安全问题立案15件。
下一步,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2024年度“府院”联动工作计划,发挥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组织优势和区人民检察院的专业优势,实现行政效能、司法效力、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高效优质的法治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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