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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已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保密工作只有“零分”和“满分”,广大干部要认清保密形势,落实保密要求。心理是行动的先导,从保密管理实践和大量泄密案例分析来看,泄密行为往往源于一些错误的心理认知,如炫耀心理、捷径心理、旁观心理等。
克服“炫耀心理”,筑牢“纪律防线”,在知晓涉密信息后守口如瓶。“谋成于密而败于泄,三军之事莫重于密。”国家安全利益的秘密信息泄露、未实施的政策被曝光等,有许多都是因为工作人员存在“炫耀心理”所造成的。这种心理,本质上是虚荣心作祟。所以对于平时产生密件较多的单位,除指定专人外,还应对所有接触密件的人加强保密教育,严格按文规和上级指示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加强传阅中的保密工作,做到“阅后即退”,不得积压,年终指派专人按规定做好清退工作。
克服“捷径心理”,筑牢“责任防线”,在传达秘密过程中严守本职。回顾军工产品参数曝光、新型技术被窃取等泄密案件,其中许多是因为“内部人员”保密意识不强所造成的。只求工作效率,不顾保密纪律,在传达上级精神和领导指示时,觉得使用聊天工具一键发送、静待回复的做法省时省力,全然不考虑泄密风险。这种心理,究其根本是把保密纪律当成了工作开展的“绊脚石”,而非保护国家安全利益和个人前途命运的“安全绳”。“龟玉毁于椟中,典守者不得辞其责”,党员干部要严守职责,要在工作中要时刻紧绷保密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在传达秘密时不要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传达,不可擅自扩大范围,筑牢保密工作的防线。特别是在处理、存储、传输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时,保持警惕心和责任心,不走“捷径”,避免泄密的隐患。
克服“旁观心理”,筑牢“义务防线”,在发现泄密事件时及时制止。部分同志保密意识不到位,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无密可保”;有的同志遵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生哲学,看到同事传发涉密信息,觉得向组织报告会被当作“背后捅刀子”,只要自己默默“潜水”“围观”,追责就找不到自己头上,丝毫不考虑泄密的风险。针对此类现象,机关单位应下大力气加强保密宣传培训和教育提醒,做到全员覆盖。不仅要深入普及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别是让大家清楚掌握保密法第四十八条所列的严重违规行为;还要开展经常性案例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讲解互联网泄密案件特点、危害和后果,使“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成为全体人员的基本常识与行为准则。(中共樊城区委组织部供稿 网评员李天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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