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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董智勇、张绪慧)日前,竹山县印发《竹山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提升全县生态文明水平。

按照“统筹发展与安全、山水林草湖并重”的思路,《通知》要求依托全县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全面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转方式调结构,健全生态制度体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现代生态经济体系,倡导生态生活方式,深挖特色生态文化,形成具有竹山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争取到2024年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基本条件和35项建设指标全部达到考核要求,2025年成功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围绕目标实现,竹山县将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空间格局优化、产业生态循环发展、市民生态文明素养提升等十项重点工作发力,形成县委主抓、政府主体、部门主责、全民支持参与、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主体、多元投入、共建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融资机制,通过整合财政资金、环保专项资金、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产业发展资金等,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确保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