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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彭翠楠、通讯员敖琼)4月2日,咸宁市委、市政府印发《咸宁市湖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配套印发在全省率先编制的《咸宁市湖泊综合治理一湖一策一表》,对所有治理目标、任务和措施因地制宜逐一细化,相当于对全市纳入湖泊保护名录的39个湖泊建立“健康档案”。
咸宁市水利湖泊资源地理特征上呈现“一江三河四群”,即淦河(金水)流域的斧头湖湖群、西凉湖湖群,陆水流域的陆水河湖群,新店河流域的黄盖湖湖群,最后全部汇入长江。常水位对应的水面面积为234.659平方公里,相应总湖容为9.45亿立方米。
2023年10月2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咸宁市立随即启动对全市39个湖泊的逐一调查和综合分析,并进行多轮研讨,最终起草了《方案》和《一湖一策一表》,确定到2026年的湖泊治理七项治理指标:常水位对应水面面积不少于234.659平方千米,湖泊堤防达标率不少于57.4%,外排能力达到286m³/s,省控水域水质达标率达66.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县城污水处理率大于96%,省控湖泊水生植被覆盖度达到20%,各项目标值均高于或者等于省定目标。
《方案》配套的《一湖一策一表》则对39个湖泊逐一明确治理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等,治理内容主要包括湖泊岸线治理、湖泊截污控污、湖泊生态修复、河湖水系连通、数字湖泊建设等8大类24项任务。其中,重点要求按时序推进咸安区章家湖省级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将斧头湖嘉鱼县的黄沙湾、咸安区的王生茂入湖口等重污染区底泥清淤作为市级试点项目,另在嘉鱼县和赤壁市各选取一个湖泊作为县级试点,近期对大岩湖、锦湖等湖泊进行退垸还湖,远期对西凉湖、赤城湖等湖泊进行退垸还湖。
湖泊综合治理工作是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河湖长制考核内容,《方案》要求涉湖各级党委和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各级湖长要加大组织和统筹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拟定湖泊治理项目,明确项目的时间表、任务书、横道图,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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