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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门城区实行中型及以上货车限时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湖北日报客户端天门频道 2024-03-28 15:44:42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天门城区实行中型及以上货车限时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西环线(不含西环线,含汉北桥)以东、复州大道(不含复州大道)以南、东环路(不含东环路)以西、汇侨大道(不含汇侨大道)以北区域。

二、禁限行车辆:中型及以上货车(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三、禁限行时段:每天早上6:00至晚上22:00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通行,其它时段可通行。

四、厢式专用城市配送货车、新能源货车及军用货车、应急救援车、道路养护维修及园林绿化管养清洁等车辆执行任务时,不受禁限行区域和时段限制。

五、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禁限行时段驶入禁限行区域的货车,个人登陆手机“交管12123”APP、企业用户登陆互联网服务平台申领货车通行码,并按照申领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领后方可通行。

六、对违反禁限行规定的中型及以上货车,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2024年4月10日起实施, 2021年3月10日发布的《关于中心城区限时通行大型及以上货车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天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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