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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朱东润)“双方目前都要诉讼,而且互不相让。冲突大,可能会升级。”3月22日上午,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浪河法庭负责人朱东润收到了辖区政府工作人员的诉讼风险预警电话。
“我们马上过去。”挂掉电话,法庭负责人迅速启动诉前联调工作机制,第一时间联系诉源治理化解专班成员,通报诉讼风险信息,并组成临时化解小组,在短短20分钟内,小组成员全部响应并赶到纠纷现场。
“不要着急,我是法官,不用写起诉状,你们慢慢说。”到达现场后,朱东润法官立即与冲突双方进行沟通。并组织双方前往诉讼服务站,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
原来,村民王老汉与某服装公司在20年前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约定将一楼门面租赁给王老汉使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愿继续租赁并要求立即收回门面,但王老汉依据农村“腊月、正月不搬家”的习俗拒不腾退,并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公司眼看收不回房屋,就在正月期间强行把门面上锁,王老汉无法使用,便经常到公司吵闹。双方为此经常发生争执,先后反映到村委会和镇综治中心。
详细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与问题症结后,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迅速采取“背对背”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进行调处。首先,从双方多年来形成的固定租赁关系和民法典关于优先购买权及优先承租权的解释入手,摆事实、讲道理,对双方进行劝解、调和,并通过真实案例告知双方采取不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通过劝解,双方当事人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之后,法官趁热打铁,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针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公平公正解决问题。
最终,积怨颇深的双方在联调小组的调处下,纷纷表示愿意各退一步。王老汉迅速腾退房屋,公司亦给予合理时间供其行使优先权。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书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一场以租赁房屋引发的纠纷在诉讼之前得到了实质性解决,并画上圆满句号。
“法官把法律语言转化为群众听得懂、听得进去的话。我们熟悉民风民情,双方合作优势互补。”调解结束后,镇政府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坦言。
“当前,诉前联动调解的诉源治理机制运行良好,我们也将继续发挥能动司法,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抓前端、治未病,解决好老百姓的“急难愁盼”,力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法庭负责人朱东润肯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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