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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号,市人社局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的通知》,决定从2024年2月1日起,将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联动调整。市人社服务大厅后台审核工作人员解释说,现在,襄阳主城区(襄城、樊城)最低工资标准从之前的每月1800元调整到2210元。根据通知,失业保险金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联动调整,襄阳市本级失业保险金从1620元调整为1989元。
人社部门介绍,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金默认发放到个人社保卡的金融账户里,本人持社保卡到所在的银行开通金融账户后即可提取,领取月数根据交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来核算,每次领取最长时间不超过24个月。
来源:汉水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