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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文章】驻村工作要在把握好“三个原则”的同时处理好“三种关系”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3-12-28 15:42:05

通过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能够有力帮助解决村级组织中“软、散、庸、懒”等突出问题,有力夯实基层基础,能够针对性解决缺乏人才、缺乏资金、缺乏干事的人等现实问题。但笔者认为做好驻村工作,必须要把握好“三个原则”,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方面要把握好“三个原则”。相对机关工作来讲,农村工作千头万绪、点多面广,非常实际、非常具体,必须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一是把握“调研为先”原则。驻村工作队要以入户调研为抓手,全村至少走访一遍,将每一户的人口构成、健康状况、收入来源等基本情况了解清楚、记在心里,真正把调研的功夫下足,把村情民意吃透。二是把握“因村制宜”原则。不同的村,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矛盾焦点也不同。随着形势的发展,村里情况还会不断有新的变化。作为驻村工作队,要在掌握村情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理思路、想办法、定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切忌“胡子眉毛一把抓”,搞“一刀切”。三是把握“依法办事”原则。农村工作中的很多矛盾和问题,大多数是因为不民主、不公开,没有依法办事造成的。驻村工作队必须带领村“两委”班子依法依规对村级事务进行决策和管理,坚持凡事讲法律、讲规矩、讲程序,保证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兴村富民的好事办得合法的同时办得漂亮。

另一方面要处理好“三种关系”。驻村工作队在村工作,除贴近基层、融入群众、体察民情之外,还要注意处理好“三种”关系,既积极主动,又找准站位,做到不错位、不缺位、不越位。一是处理好与村“两委”关系。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特别是支部书记,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关系。工作中既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又不能越俎代庖、包办代替,遇事要与村干部共同协商、共同决策,对工作中一些好的思路和措施,要通过与村支书和党员干部的良性沟通转化为决策行动。二是处理好与所在乡镇党委的关系。乡镇党委统筹乡镇工作全局,是乡镇的领导核心,驻村工作队要自觉服从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主动接受乡镇党委的管理监督,及时向乡镇党委汇报工作,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把工作干得更好。三是处理好与基层群众的关系。群众是我们的帮扶对象、服务对象,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十分重要。对于村级重大事务,过程要让群众参与,结果要让群众知晓,不能撇开群众、脱离群众。要严格遵守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守廉洁和群众纪律,生活俭朴,不搞特殊,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以良好形象和作风带动当地的政风民生持续优化。

(湖北日报客户端 通讯员林立 叶碧宏)

责任编辑:李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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