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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医保DIP支付方式改革 让群众看病就医更便宜
云上咸宁 2023-12-07 10:44:24

少检查,少开药,住院时间缩短,看病效率更高,医生帮你管好账,这样的场景在咸宁正在成为现实。11月底,68岁的杨芬(化名)因患子宫腺肌症到市中心医院治疗,出院结算时,自费部分为3300元,比之前的4100元少了好几百元,住院天数也缩短了3天。这种变化得益于咸宁市DIP医保支付方式。

2022年以来,咸宁市积极推进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患”三方共赢成效逐步显现。今年3月,咸宁市代表湖北高分通过国家医保局现场评估验收,获省医保局100万元奖励;6月,咸宁市完成首年DIP改革年度清算,137家医疗机构中有97家获得结余奖励;10月,咸宁市获批湖北首个“中医特色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城市”;11月29日,湖北省医保局调研评估了咸宁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对咸宁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启动迅速、部署周密、机制健全、亮点突出,给予充分肯定。

什么是医保DIP支付方式?这种支付方式是如何让看病就医更便宜的?又是如何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咸宁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医保DIP支付方式在咸宁的进展情况。

DIP付费改革“改”在哪里?

2022年4月,咸宁市正式推行全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简称“DIP”)改革。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之前,医保付费是按项目付费,不管患者得了什么病,做一项检查、开一个药方、用一盒药品,一项一个费用,累加付费。换言之,病人治疗项目越多,医院收入越多。

这种支付方式不改革,容易造成过度医疗,医保被动买单。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医保基金管理的原则就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DIP付费改革就是让医疗机构优化服务,合理提供治疗,让老百姓把钱花在刀刃上。”咸宁市医保局局长何琼珍介绍,DIP医保支付改革,它是根据近三年全市所有医院住院患者的诊断、治疗和费用数据,给每一个疾病病种赋予“分值”,大病、重病“分值”高,小病和轻病“分值”低,分值决定了医保可以支付的费用。它使得医疗服务行为可量化、可比较,医保按平均治疗费用定分值,医院“挣分得钱”。

改革后,医保部门把一个病种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加在一起“打包付费”。在参保患者住院过程中,无论作多少检查,用了多少药,医保基金向医院支付该疾病的治疗费用根据全市同类疾病前三年平均治疗费用客观生成,让医疗机构互相比成本,比医技,比服务,有竞争,群众看病就医会比原来更便宜。

这种支付方式有啥好处?

有些人以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医保基金跟医院之间的关系,跟普通参保人关系不大。其实,这项改革惠及三方利益。

“医保DIP支付方式规定,同一等级的不同医疗机构治疗同一病种,分值和结算费用是一样的。医疗机构治疗成本越高,则盈利越低,过多的医疗检查项目和使用价格较贵的药品都会导致成本上升。在DIP改革下,各级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有效解决过度用药和过度医疗现象,让患者以合理价格享受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何琼珍认为,通过政策引导方式让医疗机构给老百姓做好服务和治疗,这就是DIP付费的精髓所在。

据统计,2022年,咸宁市一、二级医疗机构收治的低难度病种同比上升;三级医疗机构收治的低难度病种占比明显下降,中高难度病种占比明显上升,体现了DIP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的导向作用。

2023年,全市参保患者次均住院费用从2022年前三季度的6361.9元降至5230.87元,降幅17.06%,市中心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从17280元降至12181元,降幅29.50%,全市平均住院天数从10.98天降至8.26天,患者自付比例降低2.35%,群众医疗负担有效减轻。

咸宁市医保局党组书记李爱民介绍,下一步,咸宁市医保局将以建设“湖北省中医特色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探索推进中医基层病种、中医康复理疗按床日付费,中医门诊日间付费等符合中医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既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特病防治中的作用,又惠民利民减轻群众负担。

(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刘丽松 上官征)

责任编辑:樊思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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