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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群众参与的广度,决定基层善治根基的深度;群众共建的合力,决定基层治理的活力。结合乡镇实际,我们应持续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发挥组织优势,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锚定基点、植下根基、夯实基座。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变“政府唱主角”为“群众唱主角”,变“陌邻”为“睦邻”,才能及时解决“街道事”“村里事”“邻里事”“家里事”,实现党的领导有效落实、群众基本需求有效满足、基层群众自治有效开展,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多温暖、收获更多红利。
坚持“决策共谋”,搭建“一线协商”平台。依托街道、乡(镇)、村(社区)社会治理中心(工作站)、社区大党委,搭建“一线协商”主阵地,依托小区(楼栋)、村民小组(湾组)搭建“一线协商”基层平台。以小区楼栋会、乡村院坝会、屋场湾组会、民意恳谈会、广场夜话会为路径,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宣传有关政策,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由“十员”【街道镇村干部+“三师三员三老”(教师、医师、律师;公务员、警员、网格员;老党员、老干部、老辈子)】领衔强网壮格、网格智治,对辖区内出现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资纠纷、林地纠纷、征地拆迁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面对面与群众协商、分析、研判,了解问题怎么解决,互相帮助怎么办,相互监督怎么搞。充分发挥家庭这个“最小单元”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家规家训进万家、选评“五好家庭”“身边好人”等活动,发放《家建档案》,由群众动态记录家庭积分、家庭变化等情况,收集点亮家庭微心愿,通过共建共治共享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团结邻里、和睦互帮,实现“小家好”到“大家好”、“小家治”到“大家治”。
坚持“发展共建”,提升群众参与感。围绕街道、乡村“怎么建”“建成什么样”“由谁来建设”“建后谁来管”,做到会商在基层、群众来参与、众人来商量、办法大家想。采取“主意群众想、方案集体定、材料就地取、资金共同出、建设群众帮、管理(运维)一盘棋、好坏大家评、成果众人享”的方式,变政府“主导”为群众“主体”,变政府“出资”为群众“出力”,变政府“认账”为群众“认可”,把养老照料、幼儿托幼、厕所、污水处理、垃圾清运、农村公路安防和提档升级等“六件事”办成群众心中的称心事、暖心事。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户户走到、人人见面”活动和平安法治大宣讲,通过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将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发挥群众中的网格长、微网格长作用,形成“群防群治、互帮互助”的全居民干预格局;加强矛盾纠纷综合研判,建立“研—交—办—督—结”工作闭环,形成“管防结合、联动配合、闭环管理”的全过程干预格局。
坚持“建设共管”,共同参与联建联治。强网壮格促进智治,充分发挥“十员”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勤串门、常唠嗑、话家常,推动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双向互动。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推动平台、资源、服务向一线聚集,从政策、人才、技术、物资、资金、信息、阵地等方面提供支持服务,加强医共体、教联体、智创体建设。坚持群众“点单”、支部“派单”、志愿者“接单”,有效推进“双报到”、“三认”、“五亮五共”,“定下心”服务老弱留幼、痴呆病残,“府下身”解决急难愁盼、业教保医,“沉下去”抓牢普惠好事、兜底实事,推动服务事项就近办、就地办、就便办。
坚持“效果共评”,提升群众满意度。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动平安建设触角向社区、村组、小区(楼栋)、家庭延伸,认真开展“八五普法”,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好用好民法典宣传阵地,围绕电信诈骗预防、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扫黑除恶、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探索建立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环境理事会“一约四会”机制,推行民主提事、议事、理事和监事制度,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治理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炫富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让群众自我管理工作有章法、行为有规范、管理有标准、办事有依据。开展“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测评宣传活动,坚持社会治理成效群众共评,以群众口碑检验社会治理成效。
坚持“成果共享”,提升群众获得感。组织离不开群众,群众也离不开组织,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的活力,引导群众自发组建或者加入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组织化程度。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工青妇、科协、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工作和服务向下延伸。培育扶老助残、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矛盾调处、环境保护等社会组织、发展公益性互助性组织,发动群众建立邻里守望站、互济互助等群众活动团体。激活自治组织带动群众,建立小区、楼栋组织体系,加强业委会建设,推动无物业小区建立自管会、物管会,在群众中发展一批平安建设宣传员、民生实事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共同缔造引导员、文明新风倡导员,及时收集社情民意,落实服务民生事项,实现“坐等式”向“上门式”服务转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作者:十堰市委党校2023年秋季年轻干部班学员 刘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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