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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化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管理,依法打击违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行为,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涉及的经营主体,是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受理注册登记的名称中包含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事务等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且实际开展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但不得从事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从事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等涉法事务)的经营主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
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聚焦以下问题开展治理。
(一)经营不规范问题。重点治理无照经营,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不符;经营需要经过许可的项目,未经许可违法承揽代理诉讼、参加庭审业务,违规以公民代理方式办理诉讼业务;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利益勾结,律师事务所、律师出资开办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及与律师事务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勾结,怂恿当事人盲目诉讼,鼓动当事人违法上访,价格违法等问题。
(二)虚假宣传问题。重点治理合作资源虚假宣传,利用群众不了解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需持证执业等法律常识进行虚假宣传和营销;业务范围虚假宣传,刻意模糊业务范围和身份,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为承揽业务虚假承诺,对诉讼结果作不实预测,违法广告等问题。
(三)泄密隐私问题。重点治理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 违规获取受害人及其家属身份信息、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隐私,盗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证件,仿印中国司法行政徽章印制虚假宣传资料等问题。
三、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公布的举报渠道,积极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并尽量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举报人须如实举报,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四、举报渠道
(一)市场监管系统
1.电话举报:12315
2.信件举报:巴东县信陵镇西瀼坡社区巫峡路11号
3.来访举报:巴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
(二)司法行政系统
1.电话举报:0718-4332438
2.信件举报:巴东县东瀼口镇焦家湾社区3组82号
3.来访举报:巴东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三)公安系统
1.电话举报:110
2.信件举报:巴东县神龙大道与平湖路交叉口
3.来访举报:巴东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本次专项治理主要受理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经营突出问题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为便于公众有效区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现将2023年9月底前已获证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名册及联系方式附后。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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