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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8时许,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花湖派出所接到某小区居民报警,在小区内突现一头野猪,接警后,该所立即联系特警支队、森林支队,并第一时间赶到小区进行处置。
民警以驱离的方式让野猪回归自然,但野猪受惊后,到处乱撞,并攻击附近人员,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情急之下民警拉起警戒线,在猎犬的牵制下由特警队员将野猪一枪击毙,现场无人员受伤。森林支队按照相关规定,对野猪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野猪是哺乳纲偶蹄目猪科动物,是国家 “三有”保护动物,主要生活在野外环境中,具有性情暴躁、狡猾、攻击力强等特点,近年来,我镇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森林资源异常丰富,野猪等野生动物数量迅速攀升,环境变好的同时,也带来人与动物生活区域重叠的矛盾,随之而来的一定安全隐患,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随意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境,减少野生动物入城风险,使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同时,做好自我防范,确保人身安全。
(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