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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程平 胡文勇 刘坤 龚世庆
9月14日,从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获悉,从2023年9月11日起,禁止在该自然保护区内采挖收购野生中药材。
该管理局发布通告指出:严禁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境内采挖、围剥、收购、运输各类野生中药材,或破坏其生长环境。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采挖、收购和运输野生中药材的,堵河源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一律没收其采挖和收购的全部野生中药材及非法所得,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责令其限期恢复植被。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止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出售、承包、转让野生中药材采集权;严禁招揽、拉运、藏匿外来采集人员或为外来人员提供采集条件;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阻碍相关部门执法的,严格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设立举报受理电话:0719-4226605,恳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堵河源管理局举报。
同时,该保护区管理局5个管理站联合官渡镇林业站、柳林乡林业站、市场监管所、食药所等部门深入辖区开展执法大检查,普及相关知识,在主要路口和人员密集地方张贴《关于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采挖收购野生中药材的通告》,对13家中药材收购单位或个人上门宣传引导,确保辖区野生植物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