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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弦 通讯员 魏红波
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湖北在行动!据悉,自全省环境监测数据领域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启动以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聚焦关键领域开展省级专项抽查检查。
同时,各地紧密结合“两打”专项行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及空气质量监督帮扶等工作,上下联动、合力攻坚,联办了一批典型案和示范案,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监测数据领域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其中典型案例,供各地借鉴参考。
案例一: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案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重点监管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日常监管时,发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动监控数据自2023年6月19日19时开始,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控数据出现规律性恒定值。
6月20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未从污水排放口抽取水样,而是将采样管放入存有液体的玻璃量杯中抽取水样,干扰分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目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将该公司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湖北谷城某公司涉嫌在线数据弄虚作假案
2023年7月,襄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指出的湖北谷城某公司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阅,该公司废气在线自动监测数据显示异常,7月1日14时06分至14时22分之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含量数值波动较大。
经进一步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工控机内采样泵与采样泵管有一定间隙,处于断开状态。调查发现,该公司硫化钡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操作工张某发现在线数据二氧化硫超标后,私自到废气在线自动监控室拔掉了工控机采样泵进气管,导致在线监测设施采样泵进气管处于断开状态。
针对该公司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于7月7日将该案依法移送谷城县公安机关。8月7日,谷城县公安机关正式立案。目前,该公司涉嫌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正在侦办中。
案例三:湖北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案
2023年7月,根据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交办问题线索,荆门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湖北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对荆门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了第二季度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显示采样时间为当天9点30分至12点12分。然而,荆门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4月18日的监控录像显示,监测人员于当日10点02分带着采样监测设备踏上楼梯前往采样平台,10点48分带着采样监测设备离开该公司。经询问相关监测人员,当天监测人员利用监测设备篡改监测时间,伪造了监测数据。
8月7日,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交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案例四:某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的监测报告不实案
2023年7月19日,根据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交办问题线索,鄂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对鄂州市某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通过调阅该公司的视频录像资料,执法人员发现2023年6月6日某检测有限公司对鄂州市某机械有限公司开展监测,监测时间段为上午11时至13时。该时段内,鄂州市某机械有限公司中频炉未生产。然而,某检测有限公司却出具了合格的监测报告,报告显示有烟气流速、流量、温度、颗粒物浓度等数据。该公司涉嫌出具不实的监测报告。
8月1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问题线索移送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8月2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某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监测报告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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