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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张晶)“没想到土地预告登记证明可以解决我们项目建设用地的大难题,让我们可以快速地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8月16日,来凤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拿着刚领取的土地预告登记证明激动不已,这是来凤县发出的首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这项改革,既保障了出让人的权益,又解决了企业资金难题,为有效盘活存量和低效土地利用再添措施。

今年以来,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示范作用,在现有惠企土地政策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研究破解企业因分期缴纳出让金,后续无法办证与开发建设的问题,按照“突出首创性、聚焦小切口”的原则,探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路径,出台了《关于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的工作方案》,规定“对供地时已签订出让合同、转让时已签订转让合同,可以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待缴清出让金或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或转移登记”。此举措为进一步激发土地一级、二级市场活力,助力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资源高效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开辟了全新路径,解决了企业用地和资金难题,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