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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杨进平 刘宽)“感谢税务部门在企业生存发展最为困难之际,予以企业包容、信任和支持,让企业渡过难关”。近日,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龚先生在“容错期”内主动缴清所欠税款后感慨道。
据介绍,“非强制性执法”是应城市税务局今年创新实践的一种执法方式。税务机关通过单独或综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提醒辅导、限期改正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督促或鼓励纳税人缴费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
该建筑工程公司因回款困难造成流动资金不足,欠缴税款21.74万元。公司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数据分析、实地调查,认为该企业欠税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款无法按期收回,而非主观恶意欠税;且企业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如果采取税收强制措施,不仅不能实现既定的税收管理目标,而且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对此,应城市税务局采取风险提醒、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给予该公司1个月的“容错期”,并帮助公司追收欠款。在税务部门积极协调下,欠款企业陆续支付了工程款,该公司也在承诺期限内缴纳了全部税款和滞纳金。龚先生表示:“今后我们一定要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用实际行动回报税务部门的信任!”
为确保“非强制性执法”不走样、有温度, 应城市税务局对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使用开具、反避税管理、欠税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6个业务领域执法,明确5个方面13项“柔性执法”措施,在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进实行集体把脉、对症下药,确保“非强执性”执法准确性和自由裁量尺度统一。同时,还开展非强制性执法办结回访,在解决纳税人涉税问题的同时,协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并对非强制性执法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查找工作短板,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据统计,自推行“非强制性执法”以来,应城市已有110户纳税人缴费人经税务机关风险提醒、约谈警示,自查自纠消除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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