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程学雨)近日从十堰市经信局获悉,湖北省经信厅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全省共有39家化工园区被复核认定为第一批合格化工园区,十堰市丹江口市化工园区、湖北竹溪金铜岭化工园区通过第一批认定。
自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开展以来,十堰市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和《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经信原材料函〔2022〕86号)文件要求,经过县(市)级申请、市级推荐、专家审核和省厅认定等程序,我市2个化工园区被认定为省级合格化工园区。
加强统筹协调。市经信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成立了十堰市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组,印发了《十堰市化工园区认定初审工作方案》,多次组织专家、市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专班先后赴两个化工园区开展调研督导推进认定工作,促进化工园区整改提升和合规建设。
加强督促整改。按照省化工园区现场审核组提出的现场审核整改问题清单,统筹推进各化工园区整改落实。督促各化工园区及时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多次向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回头看”。
常态化指导服务。督导化工园区做好安全环保工作,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坚决筑牢安全防线,守住生态环保底线,提升我市化工产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