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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宜昌频道记者高源 通讯员单波、张慧琦)7月2日,记者从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宜昌市伍家岗区、高新区二孩及以上生育补贴政策出台,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最高可享受补贴3.2万元。
据了解,在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出生的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对象(二孩及以上是指夫妻共同合法生育的子女在2个及以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且该子女为伍家岗区或高新区,母亲为大宜昌市户籍的,均可享受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具体为三项,三项总计最高可补贴3.2万元,具体包括: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对象,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对象,按每孩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年满3周岁,享受补贴不超过36个月;符合以上条件的幼儿在大宜昌市区域内接受三年学前教育,可享受每学期1500元的保教费补助,享受补助不超过6个学期。
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贴金政策实行主动申报制,由符合条件的对象到子女户籍地社区(村)申报。其中,伍家岗区的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9日,高新区的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1日-2023年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子女超过1周岁以后,不得再要求补领一次性生育补贴;符合条件的子女超过3周岁以后,不得再要求补领育儿补贴金。
幼儿园保教费补贴政策同样实行主动申报制,伍家岗区的家庭由家长在幼儿第一次入园时到就读幼儿园领取申请审批表,填写基本情况,经幼儿园签字盖章后交幼儿户籍所在社区(村)审核上报;高新区的家庭由家长在幼儿第一次入园时到子女户籍所在社区领取申请审批表,填写基本情况,经幼儿园签字盖章后交户籍所在社区(村)审核上报。
家长申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政策子女、母亲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父母亲结婚证,申报时父母已离异的,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申报时配偶已死亡的,需要提供配偶死亡证明;一孩、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市民卡,市民卡需激活金融功能(随父生活的单亲家庭子女提供父亲市民卡)。
如仍有疑问,伍家岗区的市民可拨打0717-6913926、0717-6913957(伍家岗区卫生健康局)咨询,高新区的市民可拨打0717-4331692(白洋镇计生办)、0717-6281905(生物产业园)、0717-6858073(南苑街道办事处)、0717-6974457(北苑街道办事处)、0717-6218505(东苑街道办事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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