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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徐彭鹏、庄敏)10月19日,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对于武汉市9月1日以后立案的一审、二审民事案件,两级法院将按照“主动退、全额退、一次退”的标准,为胜诉当事人退还诉讼费。
今年,武汉中院全面规范胜诉退费工作。当事人在立案、审判环节随时可以确认退费账户。胜诉后法官主动发起退费流程,当事人不用再跑法院,足不出户即可收到退费款项。
近日,硚口区法院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第一时间提起线上退费流程,一次性退还全额诉讼费24万余元,加速了该公司资金回笼,案涉企业对武汉法院速度称赞连连。
东西湖区法院进一步完善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在快审快结的基础上,及时落实胜诉退费。某消防安全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很快收到法院主动退还的诉讼费。“法院高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让我们企业生产经营之路走得更稳”。 企业负责人专门致电法官表示感谢。
武汉法院秉承“理念新、服务新、操作新、联动新、监管新”的“五新”理念,在退费手续材料上做减法,在联动监管上做加法,在操作方式上做除法,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办理模式全面升级。由“当事人申请退”升级为“法院主动退”,由“多材料审核”升级为“一次确认”,由“线下退”升级为“线上办”,切实做到应退尽退,为胜诉当事人省时间、省精力、降成本、赢效率。从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武汉两级法院已累计指导当事人填写退费账户确认书1982份,已生效符合胜诉退费条件的957起案件均完成胜诉退费,涉及金额760余万元,移送执行57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