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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7月14日讯(通讯员夏琴)“村支两委成员任某某、吴某某2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挪用救灾救助资金,2022年3月给予任某某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5月给予吴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咸丰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坚决向漠视群众利益亮剑,纵深推进“群腐”整治的一个真实写照。
自今年“群腐”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以“零容忍”态度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保障大民生。
同时,充分发挥派出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存在的问题,通过单位自查、明察暗访、调研督导、交叉检查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认真核查整改,确保不走过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将查处问责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对重要问题线索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集中攻坚、合力突破,并加大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
自“群腐”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发现问题521个,推动整改问题338个,追责问责20人。
“群腐专项整治,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督促职能部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