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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竹溪融媒记者郭军、通讯员朱本清、黄治伟)今年以来,竹溪县委巡察工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探索创新推出前置整改、后续评估、责任追究“三大机制”,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助推巡察高质量发展。
前置整改机制。该县梳理出乡镇75个方面、县直部门108个方面的共性问题清单,巡察前各地全面开展落实“三个聚焦”自查自纠自改工作。通过“未巡先改”向各级党组织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使各单位在巡察进驻前未巡先知,主动自查自纠,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效,深化巡察成果的运用,着力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巡察辐射效果。后续评估机制。建立《巡察建议书》制度,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健全相关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先后建立《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巡察整改督查制度》《巡察整改评估机制》等20余项制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57项。今年以来,已对15个党组织开展整改成效量化评估,听取汇报15次,召开座谈会3次,查阅整改台账资料150余册,对6家单位问题整改佐证材料不充分的情况现场予以反馈持续整改,对2家单位制度不健全问题予以提醒。责任追究机制。着力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精准、及时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推动问题整改,堵塞制度漏洞。结合回访督查,综合运用跟踪督办、专项检查、约谈函询、调研督导等方式,督促推动真改实改、有效整改,对发现的“表态式整改、拉锯式整改、表面整改”等问题,由领导小组对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并指出整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整改建议,对仍整改不力的单位,督促有关部门严肃问责、公开曝光。
截至目前,该县已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工作人员追责问责3人次,提醒谈话1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