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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通讯员乔卫华)自孝感市成功获批全国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创建试点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系统思维,落实“海绵”理念,出台《孝感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将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嵌入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能中,在规划编制、土地供应和工程管理等环节形成全流程、多维度的管控体系。
在规划编制环节,会同市住建部门进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章节,明确海绵城市规划管控要求,并纳入孝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纳入基本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中,征求市住建部门同意后,随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政府审批。
在土地供应阶段,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提取海绵城市规划控制指标并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供应后,在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予以明确。
在方案审查阶段,初审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时,审查规划方案中是否有海绵城市规划相关内容,确保设计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时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技术审查,对规划总平面海绵城市建设空间予以确定。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明确海绵城市的相关内容。不增加建设用地的改建项目,积极引导建设单位在改造方案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
在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阶段,对竣工测量总平面与规划审批总平面的海绵城市建设空间予以比对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