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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
湖北日报 2022-04-29 09:57:41

湖北日报讯(记者汪训前、通讯员赵辉)4月26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林长制办公室印发《湖北省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试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

方案明确了林长制督查考核的对象、内容、方法,以及督查考核结果应用。

根据方案,我省将全面评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状况,林长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主要围绕造林绿化、森林经营、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发展、林长履职情况、林长制制度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对工作特色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加分,对工作严重不力、出现重大负面事件的予以扣分或一票否决。

督查考核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实施,省林长制联系单位参与,按省级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要求进行。

督查考核结果将报省委组织部,作为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通过督查考核,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充分发挥督查考核导向作用。同时,督查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办公厅,作为省政府林长制督查激励的依据。

省林业局负责人表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是林业主管部门牵头的重大改革事项,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实施林长制督查考核,旨在通过科学全面评价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状况,推动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是必须严格遵循的“指挥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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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林长制” 实现“林长治”

宜昌三峡大老岭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丰富。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汪训前 通讯员 赵辉 张果

春夏之交,荆楚大地满目青翠,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这绚丽的绿色,来之不易,见证了林业生态建设的成就。

2021年以来,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组织体系,全省1.17亿亩森林每一个山头、每一棵树木都有专门的守护者、责任人。

“林长制,‘林’为重点,‘长’为核心,‘制’为关键,‘治’为目的。”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昌友说,全省基本构建起以林长负责制为核心,权责明确、监管严格、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努力实现“林长治”,为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提供坚强保障。

“长”为核心,5万多名林长责任上肩

通山县护林员正在进行巡林。

“公示牌、警示牌设置在哪里,是否醒目?”“森林防火隔离带要按标准建好,日常加强维护”……

暮春时节,通山县委书记、县级总林长陈洪豪深入大路乡开展巡林工作。在大路乡界水岭村杨城山上,他一边查看林地管护成效,一边详细了解当地森林资源管理措施、林长制推行以来责任划分及落实情况。担任县级总林长以来,陈洪豪心里挂念着通山县的每一个山头、每一棵树木。

作为县级总林长,陈洪豪每一次巡林都要确定主题,实行清单式管理,推动解决林业实际问题。

2021年8月5日,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11月2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进林长制落实落地。

全省迅速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为责任主体,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

我省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省双总林长,16位省领导担任副总林长,24个林长制联系单位合力推进,全省按市州行政区划划定17个责任区域,分别由省副总林长和17个省林长制联系单位包保负责;市、县两级参照省级林长设置层层落实,并结合实际在重点林业区域增设林长;乡、村级林长责任落实到具体区域;基层护林员包保到山头地块。目前,全省已设立五级林长52532人,选聘护林员66877人。

林长,这一“关键少数”,成为落实林长制的核心,担负起森林资源“大管家”。去年以来,省级林长率先垂范,分赴全省17个市州开展巡林工作,每次巡林确定主题,带着问题,靠前指挥,精准把脉,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市、县、乡、村各级林长责任上肩,定期巡林,及时发现和解决森林资源管护实际问题。

“制”为关键,多部门“共唱一台戏”

全国“最美林草科技推广员”为林农讲解种苗栽培技术。

责任大于天。如何让林长制从“冠名制”变为“责任制”?

“请您开展巡林督导。”日前,安陆市林长制办公室将《安陆市市级林长工作提示函》送到20位市级林长手中,提示市级林长到各自责任区域开展巡林督导工作。

建立市级林长工作提示函机制,是安陆市林长制办公室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提示各级林长知责于心、持续发力,把林长制工作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

根据林长制实施意见,我省在县级以上政府设立林长制办公室。显然,各级林长制办公室成为林长制运行的“神经中枢”,推进谋划、落实、调研、督办、考核、巡林、调度等工作。

林长制是林业生态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为了保障高效运行,需要建立配套制度体系。为此,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并配套《湖北省林长会议制度》《湖北省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湖北省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湖北省林长制督查考核制度》《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形成“1+N”制度体系。

“省级‘1+N’制度体系,为林长制改革立柱架梁,形成环环相扣的运行机制。”王昌友说,有了配套制度保驾护航,林长制才能行稳致远,取得实际成效。

保护森林资源,如何让林长制从“独角戏”变为“大合唱”?

根据林长制实施意见,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24个单位为林长制成员单位,协调责任区域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同时,“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等协作机制不断深入,林业执法与生态司法有机衔接,为林长制注入动能。

如今,我省林长制工作形成一呼百应、全面开花、各负其责的新局面,森林资源管护由过去林业主管部门“独角戏”变为多部门“大合唱”。

“林”为重点,管好用活绿色森林资源

五峰运用“林长+法院”机制,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2021年8月31日,省领导签署第1号总林长令——《加快推进落实林长制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的命令》,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持续推进森林资源培育修复,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推行林长制,重在系统治理,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王昌友说,要发挥林长制的作用,解决林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完善林业现代化治理体系。

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我省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以“林”为重点推深做实林长制。

去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坚持“稳存量、扩绿量、提质量、创精品”,启动实施国土绿化五年攻坚提升行动,加快建设长江、汉江、清江生态廊道,全年完成营造林196.6万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护绿,毫不手软。4月13日,五峰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长乐坪镇红渔潭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涉嫌滥伐林木案,县林业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村两委班子、38名护林员和4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这是五峰县探索“林长+”模式的一次具体实践,有力震慑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既要管绿,还要用绿、活绿。荆门市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东宝区与住建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合作,建设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园,落户企业达146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1家,年产值达80亿元。东宝区2021年被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授予“中国绿色家居智能制造示范区”,2022年初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国家东宝绿色家居产业示范园区”。

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和碳库,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价值。“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基地,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生态富民,是林长的一项重要职责。”王昌友说,省林业局今年选择湖北省太子山林场启动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全省林业碳汇实施方案正在制定当中。

罗田百里生态画廊。

省林长办推出14项工作要点

明确林长职责开发智慧平台

湖北日报讯(记者汪训前、通讯员赵辉)4月26日,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林长制办公室日前印发《湖北省2022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围绕14项工作,推动林长制全面落地、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制度效能,提升林业现代化治理能力。

今年全省将建立健全各级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督查考核等制度,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定位、责任区域,形成责任闭环;推广“林长+检察长”“林长+示范基地”“林长+项目”“林长+护林员”等做法,探索建立“森林警长、森林物业、民间林长”等党政管理、社会委托新制度,打造一批示范区;开发建设省级智慧林长制管理平台,并与其他林业信息平台对接,提升智慧管理水平。

围绕林长制实施意见,各地要制定年度目标责任清单、履职巡林清单、解决问题清单,建立落实台账,做到年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落实有成效。林长巡林、林长推进会实行清单式管理,一次巡林明确一个主题,一次林长推进会集中解决1-2个重难点问题。

据省林业局负责人介绍,今年着力在国土绿化、森林经营、资源管护、“两山”理念实践等方面打造一批创新性的特色和亮点,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着力破解林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和办法,解决森林质量不高、涉林案件局部多发、林业灾害风险较重和林业基层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

目前,我省已制定出台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将对林长制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实行正向激励,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方,灵活运用警示提醒、个别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等方式追责问责。

设立四级林长5405人 一季度巡林22504次

十堰市林长制成为全国典型

湖北日报讯(记者汪训前、通讯员赵辉、李镇海、杨文)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全国2021年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拟激励的8个市县名单,我省十堰市上榜。

自2021年8月5日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十堰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常态化,大力开展国土绿化,织密森林火灾防线,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加强森林资源监管,林长制工作取得名显成效。

据介绍,十堰市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5405人,各级林长积极巡林,今年一季度共巡林22504次。林长通过巡林,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去年10月,该市市级林长主持召开病虫害防治专题会议,决定在三年内从市级财政筹集15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林长制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管护。十堰市今春有157.9万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栽植苗木811.95万株,完成营造林面积42.78万亩,完成新育苗面积0.365万亩;实施林相季相改造18.32万亩,占计划30万亩的61%。同时,开展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对未整改的涉林违法问题图斑,以市林长办名义督办整改。进入重点防火期以来,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

省林业局负责人表示,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谋划早、推进快、落实足,十堰市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成为全国典型,对我省推进林长制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图片均由省林业局办公室提供)

责任编辑: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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