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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全媒首席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黄燕 曹军艳)记者从宜昌市民政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规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低保有关工作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畅通“一网通办”便民服务渠道,优化全市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流程,促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便捷化、高效化。
《指引》要求,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的工作职责。进一步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对没有争议的低保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取消可以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或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内部审核确认流程,审核结果须经评审会组长签字确认。对每月10日前提交的低保申请,当月审核确认结束,下月10日前发放低保金。对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收入核算、审核确认、县级备案、结果公示、动态管理等各个流程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