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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通讯员许程程、聂铎)今年1至8月,宜城市共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1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酒驾醉驾危及公共安全,是典型的违纪违法行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一旦触犯,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宜城市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在强化常态化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8小时外”活动的监督,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及酒驾、醉驾等行为纳入作风整治范围。宜城市纪委监委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报送、办案协作等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配合。公安机关将查处的涉及酒驾醉驾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信息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后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党纪政务处理,并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进行实名通报,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绷紧思想红线,不逾越底线、不触碰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