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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吴冠宇 柳敬军 吴征炳)“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林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周军,荣获由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评选的“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周军,男,31岁,中共党员,2014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级警长,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全区“十佳政法干警”、省交管局“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省公安厅“湖北公安执法标兵”等荣誉称号。
周军2018年从基层派出所调入交警支队,主要负责林区范围内交通刑事案件的办理,面对更具专业性的业务工作,作为半路出家的“门外汉”,他深知打铁还需自身。在工作闲暇时间,专研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探索新途径、新方法,运用于交通执法过程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不断总结每一次的执法过程,通过思考、实践,从中找寻问题及应对方法,不断提升执法素质。他常常警醒自己“作为一名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丝毫偏差都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5年来,共参与办理交通刑事案件200多起,查处酒驾、无证等各类交通违法500多起,化解交通类矛盾40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