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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包东喜、通讯员王维维、安宁)近日,我省正式公布《湖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对地震预警工作职责、地震预警系统规划与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处置、地震预警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办法》的施行将为规范省内地震预警活动,有效发挥地震预警系统作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湖北省地震局自2018年启动地震预警立法工作,在省司法厅大力支持下先后完成项目立项、草案起草、征求意见、立法调研等工作。《办法》公布后,湖北省地震局将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加快推进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加强地震预警科普宣传,切实发挥地震预警系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