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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植补种通过验收,湖北首例生态修复判决成功执行
农村新报 2023-03-11 19:59:51

农村新报讯(通讯员李镇海、王超、张俊飞)3月9日,由十堰市林业局、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三部门组成的验收组,在丹江口市太和大道,现场对湖北省首例购买碳汇修复生态环境的案件判决补植的树木开展验收。通过检查,杜某某因滥伐林木被判决补种的树木符合修复种植标准,可以进行验收。

2021年8月20日至9月16日,丹江口土关垭镇村民杜某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在丹江口市土关垭镇龙家河村1组退耕还林地上采伐杨树144株,立木蓄积59.0527立方米,后被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2年8月1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法庭对杜某某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购买碳汇修复生态环境。据悉,这是湖北省第一例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判决的购买碳汇修复生态环境的案件。

执行过程中,丹江口市林业管护中心坚持科学规划设计,严格补植补种标准,指导当事人补种紫薇、红叶碧桃、竹子等品种共计516株。

目前紫薇树已发芽,红叶碧桃树开有花骨朵,完全达到了生态修复补种的要求,有效地绿化美化了环境。

责任编辑:胡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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