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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张波、陈永铧)陷入合同纠纷,260万元银行账户资金被查封冻结,公司面临在建楼盘工期受阻、上百名工人工资难以支付等困境,如何在实现保全情况下,既妥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又能释放流动资产保障企业经营?为此,武汉市武昌法院通过转变思路,主动作为,灵活采取保全措施,妥善化解一起涉企矛盾纠纷,赢得当事各方认可。
申请人武汉某建筑工程公司与被申请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申请人申请并出具保函,武昌法院冻结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260万余元。账户被冻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找到承办法官说明情况。“公司账户里的钱是用来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现在大量农民工工资处于拖欠状态,公司生产经营也陷入停滞。”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焦急地说道。
一方面是因流动资金被冻结而陷入经营危机的企业,一方面又要保障保全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能够顺利实现,案情考验着执行法官的办案智慧。为此,武昌法院一方面通过调解前置的方式,召集当事双方到法院协商化解纠纷,另一方面立即对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置换申请进行综合研判,通过询价评估的方式确定置换财产的市场价值。最终,在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足额担保并经执行法官核查确认的情况下,武昌法院依法裁定查封、冻结该公司所提供的担保财产,并解除了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使公司的流动性得到了恢复,从而在不影响债权实现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减轻企业负担。
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在保全与执行工作中至关重要。近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等文件的指导下,武昌法院执行部门针对类似案件精准把握办案尺度,灵活采取保全措施,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形成了一套程序合规、效果显著的武昌模式,所办理的相关案件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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