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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娟)7月8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正式启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为期60天,聚焦骑行出行突出交通隐患,从源头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不佩戴头盔极易造成致命头部损伤,大家先看一看警示教育视频。”在新冶大道雨润广场执勤点位,交警拦下多名未规范佩戴头盔的骑行群众,没有直接开具罚单,而是引导大家前往现场宣教点集中观看事故警示片。触目惊心的真实事故画面,让在场骑行者深受触动。

▲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劝导
“单纯处罚治标不治本,我们希望用直观的案例给群众敲响安全警钟。”市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冯光良介绍,本次整治推行分级处置机制,对首次未佩戴头盔的市民以警示教育为主。
与此同时,交警在金湖大道蔚蓝港湾路段同步开展巡查劝导,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不走非机动车道、骑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以前总觉得戴头盔麻烦、没必要,看完这些事故案例,以及执法人员现场引导走非机动车道,我觉得这些都是对的,今后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我一定会注意。”市民吴女士说。
当天,交管部门通过口头劝导、视频警示教育等方式教育群众77人次,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63起,暂扣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1辆。本次行动开展后,辖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群众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