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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月寺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安排,结合前期招聘情况和用人需求,对部分岗位进行补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招聘人数:10名
2.工作地点:兴山县水月寺镇所辖各村(居委会)
二、岗位职责
1.负责辖区内便民服务、政策宣传、日常巡查等基层公共服务工作;
2.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保洁、农村安全饮水、农村道路管护、物流快递收发等民生保障工作;
3.完成镇党委、政府及所在村(居委会)安排的其他公益性服务相关工作;
4.严格遵守单位及村(居委会)规章制度,按时到岗,认真履职,服从统一调配管理。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户籍与居住:具有兴山县水月寺镇户籍或在水月寺镇连续实际居住满1年及以上;
2.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及其他不良社会记录;热爱基层公共服务事业,服从岗位管理;
3.年龄与身体: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野外及基层工作强度;
(二)招聘对象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满足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类型之一: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登记失业人员;
2.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3.困难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失地农民:生活困难且未就业的失地农民;
5.特殊群体: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6.高校毕业生: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8.符合就业困难认定的其他类别。
(三)不得报名情形
1.担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负责人、实际经营人、高级管理人员;
2.担任村“两委”成员等享受财政供养人员;
3.从事其他工作享受财政待遇人员;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或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6.正在享受其他就业优惠政策,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领取失业保险金等,不能同时申报公益性岗位;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应聘的情形;
特别提醒:以上1至6条指全国范围内。
四、权益保障
1.合同聘用:录用人员与镇政府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2.薪酬待遇:工作标准按不低于兴山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政策适时调整;
3.社保保障: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
4.休假福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福利保障。
五、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水月寺镇党群服务中心报名,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登记照并填写报名表,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逐一审查,确认报名资格。
2.单位选聘:水月寺镇人民政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初审通过的人员,采用公平、公正的方式组织评议或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资格复审:由县人社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就业困难认定。不能通过认定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签订合同与上岗: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上岗协议,办理上岗手续,各村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政策、业务及安全培训。。
六、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2日— 2026年6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七、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地点: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
2.咨询电话:0717-2440332
18972029567
八、其他事项
1.公益性岗位人员录用后将严格按县级要求管理,严禁空岗、挂名、虚报冒领补贴等违规行为。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和公益性岗位就业期间。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名。应聘人员凡不诚信报名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和公益性岗位就业期间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并如数退还违规领取的待遇和补贴。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来源:秀美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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