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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汤炜玮 通讯员赵雷
为少还近3000万元债务,杨华(化名)导演了一场“自己告自己”的诉讼。10天拿到调解书,1700万本金加1236万利息“板上钉钉”,还顺手把另外两家公司拉来担责。不料4年后,武昌区检察院拆穿了这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调解速成:藏着太多巧合“有蹊跷”
2018年7月,甲公司把杨华和乙公司、丙公司告到武昌区人民法院,理由是民间借贷纠纷。10天后,调解书到手;当月,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4月,武昌区检察院在审查另一起执行监督案时,发现杨华的资产和涉诉情况“有蹊跷”。
“从起诉到调解,只用了10天。”承办检察官注意到,杨华不仅是被告,还是甲公司股东和总经理。更关键的是,当时他在其他法院已有逾亿元债务正在执行。
“双方存在关联关系、诉讼周期极短、债务金额巨大,这些‘巧合’叠加在一起,极有可能指向虚假诉讼。”2024年6月,武昌区检察院立案审查。
资金闭环:钱转了一圈,回到原点
检察官先从银行流水下手,几十笔转账记录翻下来,一个清晰的资金闭环浮出水面: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转账凭证,每一笔都在当天全额转回甲公司账户。
这意味着,甲公司从未实际向杨华交付借款。
检察官还调取了甲公司提起诉讼当年及之后三年的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这笔借款从未在公司账目中出现。
询问杨华时,他以时间久远记不清为由搪塞,但承认自己是甲公司实际控制人。工作人员辩解借新还旧,核查发现所谓旧债早在2014年就另案起诉并基本执行完毕。
四年纠错:检察监督,一路刚到底
经过审查,关系网彻底厘清:杨华不仅是甲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还是乙公司、丙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名下尚有逾亿元债务未清偿。
“操纵自己控制的三家公司‘自己告自己’,通过诉讼确认虚假债权,目的就是在其他债权人之前‘抢蛋糕’,稀释债务、转移资产。”承办检察官一语道破。
证据链条闭合后,武昌区检察院启动监督程序,市、区两级检察机关接续跟进。2024年11月28日,提请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武汉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2025年11月11日,武昌区人民法院再审一审判决:撤销原调解书,驳回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2026年4月,武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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