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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办出典型”更要“用好典型”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6-06-05 15:34:01

“以前协助检察官办案,心里总像揣了只兔子,七上八下。现在有了‘导航图’,心里踏实了!”近日,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助理一边说着,一边轻车熟路地翻开了手边的《常见罪名审查要素索引》(下称《索引》)。

踏实的底气,源自该院对典型案例的深度“解剖”。该院常态化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进行集中研学;依托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和典型案例培树专班,对选树出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提炼裁判要旨、证据标准与履职要点,结合实际形成包含10类刑事案件的《索引》。

“办出典型案例只是第一步,怎么把案例里的‘真经’念好、用活,才是真本事。”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毅介绍,近年来,该院把目光锁定在做好典型案例的“后半篇文章”上,把一个个纸面上的案例变成驱动高质效办案的引擎。以该院办理的、入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参考性案例的胡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为例,南漳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提炼经验,将怎么锁牢证据、上下游犯罪如何追诉、案中案的线索如何挖掘等掰开揉碎、透彻讲解。后续办理同类案件时,能够从中获得启迪,进一步厘清办案思路、明晰办案方向。

典型案例的价值,不仅在于为办案提供正向指引,更能为案件管理树立一面“反向镜”。

“没想到流程监控,把自己‘查’出了一身汗。”一名被检务督察部门发出工作提醒的检察官坦言。

这样的提醒并非偶然。该院按照最高检案管办发布的《关于总结推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典型事例的通知》精神,主动对案件流程监控典型事例进行“解剖”,将其转化为开展类案监管的参照系。如案管部门在对李某某危险作业案开展流程监控时发现,案件存在羁押期限变更但未依法通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随即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7件案件存在类似问题,遂针对上述不规范问题制发工作通报督促逐案补正,并将通报同步移送该院检务督察部门。“典型案例就像一面镜子,既能照出高光时刻,更能照出平时忽视的‘死角’。”一名干警感慨道。(湖北日报客户端讯 通讯员 陶卉 尹周航)

责任编辑:陈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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