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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已至,景区的水上项目安全吗?救生员有没有持证上岗?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响应“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切实保障雨季汛期旅游安全,6月2日,南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文旅局等单位在翡翠峡景区共同举办水上项目应急救援演练暨安全生产普法活动。



水上应急救援演练在景区水面开展。演练期间,干警结合演练的项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面对面讲解涉水旅游项目运营中的法定职责,重点说明救生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定期检修、应急预案备案等关键环节的法律要求。

演练结束后,检察干警开设了普法微讲座,选取近年来全国文旅行业发生的多起典型安全责任案例,如“设备未定期维保,游船侧翻致多人伤亡案”,逐一剖析事故经过、责任认定和法律后果。同时,结合案例解读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作业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以及侵权责任规定。
“安全管理缺位、日常巡查流于形式、应急处置不力等可能引发刑事、行政及民事法律责任。”检察干警对涉水旅游项目设施设备定期检修、救生岗位在岗值守、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常态化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法定要求着重讲解。

互动问答环节,多名景区安全负责人就“员工无证上岗发生事故谁担责”“外包救生服务的管理责任边界”“企业在实际运营中安全事故责任划分”“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实务问题提问,干警现场进行解答,并发放了安全生产普法手册。
多家景区负责人表示,普法宣讲配合了应急演练的安全培训,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管理职责,也提供了可操作的风险防控指引。今后将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要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
活动现场吸引了不少游客驻足。一名游客说:“景区组织应急演练,检察机关普及安全知识,给了我们双重安心。”(湖北日报客户端 通讯员黄可欣、王维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