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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 | 股长讲政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政策解读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6-05-04 20:34:37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辛万万)红安县营商办联合红安融媒(传媒集团)推出的“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系列报道之“股长讲政策”专栏,本期由国网红安县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胡伟,为大家讲解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相关政策。

国网红安县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胡伟:为了方便使用,许多新能源汽车车主选择安装个人充电桩,企业选择安装集中充换电设施。

一是个人充电桩用电业务,电力客户可在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办理用电申请,提供以下申请资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薄等之一;2、购车证明:含购车发票、购车合同、购车意向书、行驶证等之一;3、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4、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固定车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长期租赁证明。在电力客户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后,无配套电网工程的,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有配套电网工程的,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

二是企业集中充换电设施业务,电力客户可在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办理用电申请,提供以下申请资料1、用电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之一;2、用电地址权属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土地使用证等之一。在电力客户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后,我们将安排客户经理到现场查看供电条件,并在国家规定时限内答复供电方案,电力客户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电气设计、承装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工程竣工后,请及时报验,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责任编辑:宋文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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