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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车主:提前淘汰更新这类货车和机械,最高可领28.7万元补贴
湖北日报 2026-04-24 18:58:41

湖北日报讯(记者吴宇睿、通讯员乔莎旎)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移动源污染治理,4月20日,襄阳市印发《襄阳市非营运老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全市范围内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若提前淘汰更新,最高可享受28.7万元的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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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补贴资金总额为2091.3万元,其中90%来自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占10%。全市符合条件并完成淘汰报废的车主,将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的交车时间先后顺序核定补贴资格,先到先得,资金用完即止。所有补贴将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集中发放。

根据方案,本次补贴对象明确为非政府财政供养单位所有的车辆和机械。具体而言,柴油货车需同时满足:车辆距离国家强制报废期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原因、火灾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前述柴油货车,机动车所有人自愿将其车辆交由正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经公安车管部门合法注销;在襄阳市公安车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柴油货车,2026年1月1日(含)后转移至襄阳市的不在补贴范围内,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不在补贴范围内;机动车属于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属于非营运车辆;机动车属于中型或重型货车;申请时间为印发实施日—2026年8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即止),车辆报废时间、注销时间和申请时间均应在此时间范围内。

非道路移动机械则要求:2010年9月30日及以前生产的,且于2026年1月1日前在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取得国一及以下排放阶段(含X排放阶段)环保编码的叉车、挖掘机、装载机;机械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械所有人自愿将机械交由襄阳市正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拆解报废;申请时间为印发实施日—2026年8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即止),机械报废时间、注销时间和申请时间均在此时间范围内。

补贴标准依据“两新”政策执行,实行差别化激励。对于仅提前淘汰不更新的车辆,中型货车每辆补贴1.0万元至2.5万元,重型货车每辆补贴1.2万元至4.5万元。若在淘汰后购置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的中、重型货车,还可叠加享受更新补贴,其中,中型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重型货车根据轴数不同,更新补贴为每辆7.0万元至9.5万元,加上淘汰补贴,单辆最高可领取14万元。

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补贴力度更大。仅淘汰的情况下,叉车每辆补贴0.6万元至3.5万元,装载机每辆0.3万元至1.7万元,挖掘机每辆0.6万元至5.7万元。如果淘汰后更新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的新机械,再叠加更新补贴后,叉车最高可领7.7万元,装载机最高13万元,而挖掘机最高可达到28.7万元。

申请流程方面,机动车所有人需将报废对象交售给襄阳市正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通过企业线下窗口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对于淘汰更新新能源汽车的申请人,需先完成报废申请,待购置新车或新机械并完成注册登记后,补充提交相关票据即可合并办理。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完成初审后,由市级各相关部门复核,最终由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程序发放补贴。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本次补贴所称新能源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仅包括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含插电式混合动力机动车和机械,不含拖电式机械;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补贴的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因报废、灭失、出境、退车等已注销和强制注销、公告后注销的车辆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补贴资金用完将提前终止受理。

(如有疑问,可登录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看方案详情:http://sthjj.xiangyang.gov.cn/zwgk/zc/zxwj/202604/t20260423_3990836.shtml

责任编辑:胡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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